请问"道可道,非常道"是什么意思啊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06 08:08:07

语出老子《道德经》。
且看韩非子是怎么解释“
道可道非常道”的:

“凡理者,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。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。故定理
有存亡,有死生,有盛衰。夫物之一存一亡,乍死乍生,初盛而后衰
者,不可谓常。唯夫与天与地之剖判也俱生,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
衰者谓常。者而常,无攸易,无定理。无定理非在于常所,是以不可
道也。圣人观其玄虚,用其周行,强字之曰道,然而可论。故曰:‘
道之可道,非常道也。’”

这段解释说明了两个问题:第一,这个“道”是作为“字”“论”
来解释的。第二,这句话在当时的版本是“道之可道,非常道也。”
后来才简略成了“道可道非常道”。按照原来的版本,根本就不存在
什么“断句”“多义”的问题,是后人的简略才把问题变复杂,而使
得有些人可以自作聪明地随意解释、发挥。要托古改制、随意发挥自
然可以,但如果要知道老子的本意,恐怕还是先要把“解老”“喻老”
读一读吧。韩非子属法家,法家讲刑名,源自黄老之学,其对老子的
理解,值得后人重视。

把“可道”之“道”解释为“依从”,在逻辑上也讲不通。老子
这一章开章明义讲的是认识论,所以“道”与“名”、“观”等语都
属认识用语,当解为“说”,如果解为“遵”,那就成为讲方法论了,
等于开头莫名其妙来一句方法论,然后抛开大谈认识论,老子作文,
有此妙法乎?

用大家都熟悉的辩证法的语汇,这句话说的是:真理是可以认识
的,但是认识的都不是绝对真理。为什么呢?韩子在解释这句话时说
得明明白白,因为天地万物都是在变化着的,“定理有存亡,有死生,
有盛衰,夫物之一存一亡,乍死乍生,初盛而后衰者,不可谓常。”
只有那些与天地同在,不死不衰的事物才可谓“常”,但是这样的东
西“无定理”,而且“非在于常所”,超出了人类的认识范围,所以
“不可道也”。但是虽然“常道”不可“道”,却也并不排除有“观
其妙”“观其微”的可能,所以老子说“故常无,欲以